日前,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主席会议讨论通过政协徐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界别活动办法,协商通过了界别(委员联系小组)活动召集人名单和市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界别活动工作分工。这是市政协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开创新时期政协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 《办法》指出,市政协举行全体会议时,委员按界别编组讨论。也可组织界别联组讨论。各界别可以本界别名义提交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发言材料,申请发言。市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各界别可单独开展活动。 《办法》对界别活动的主要内容,联系方法,召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主席、副主席分工联系界别制度等也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各界别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政协章程为依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和本界别关注的重要问题,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和建言立论工作,为又好又快推进“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贡献力量。 |